关于出差审批程序的通知

来源: 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: 2020-09-30 08:33:39

公司各单位、部门、子公司:

会理铅锌司〔20201号文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》已下发执行,为了完善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》,现补充通知规定如下:

会理铅锌司〔20201号文第二章第五条(三):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签批程序为,州内(含攀枝花地区)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签批;州外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、公司分管领导、总经理(党群、工会系统由党委书记签批)共同签批。

现补充规定为:一般工作人员出差,州内及攀枝花(含西昌、攀枝花出差二天,会理出差一天)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共同签批,如西昌、攀枝花出差超过二天,会理出差超过一天,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、公司分管领导、总经理(党群、工会系统由党委书记签批)共同签批;州外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、公司分管领导、总经理(党群、工会系统由党委书记签批)共同签批。

本通知自2020101日开始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
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

2020年914